网络言论自由所思
两年前,在党校继续教育学习的课堂上,我的一位博士老师对大家忠告,网络言论要慎重。他由于发表了一篇评论政治问题的博客,在短短的时间内,点击率很高,但是很快他就发现了他的言论有悖于国家新出台的政策,而且博客仅仅比新政策早发表了两个小时,真是既后怕又幸运。当时,听着也不觉得怎样,但是在后来的工作生活中,总会想起这件事。
言论自由是公民的法定权利,但是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是有界限的。如今网络的内容,就像人类的思想一样丰富多彩,它有鲜花,也有荆棘;它可以是天使,也可以是魔鬼。生活中,我们有时觉得一些网络内容有趣,便不假思索的去转发;患者不满意诊疗过程或结果时,会在网络上诋毁医务人员;公职人员偶尔在网络上发泄负面情绪......在网络里,你、我、他随时可以对世界任何地方的人或事发表自己的见解,但是要时刻谨记,要以不侵害到国家、社会或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合法利益,不损害他人合法权利为底线。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即可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而构成诽谤罪。
网络言论自由,需要我们用理性的思维、冷静的头脑、自主的认知去思考、去判断、去行动,用良心和责任来考量、度衡自己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件事,不要滥用网络表达自由权,维护网络带来言论自由的同时还网络自由所应有的身份和言论的尊严。